【温馨提示】关于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及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的公告

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:     

     为更好地服务患者,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》、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及国卫财务经便函〔2025〕34号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关于门诊预交金

 
 
 

1.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。

 

2.门诊预交金内涵。

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(如未开具医嘱)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,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。

 

3.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
(1)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,患者预交的诊查费;

(2)口腔正畸、血液透析、康复理疗、中医治疗、化疗、放疗、孕产期保健、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,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;

(3)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;

(4)实施日间手术、门诊手术、急诊手术前,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;

(5)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,患者预交的资金。

 

关于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

 
 
 

1.清退对象:凡在我院办理过就诊卡充值,且卡内有余额的。

 

2.清退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集中办理清退时间。符合清退条件的患者皆可前来办理,请您合理安排时间,尽早办理清退。

 

3.办理流程:

(1)本人办理: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就诊卡至门诊收费窗口办理退款。

(2)委托办理:如本人无法到场,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办。代办时需提供患者有效身份证件、就诊卡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

其他事项

 
 
 

如您在办理清退过程中有疑问或需要帮助,可致电医院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(电话:0736—5557994;工作时间:08:00~12:00;14:30~17:30)或前往医院门诊收费窗口咨询。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
 

 
END
 

 

文  案:宣传科

初  审:黄茂慧

复  审:刘   俊

终  审:郭菊红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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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5-04-09 11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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